新浪首页 > 新浪考试 > 高考 > 正文

今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05/11 11:26  福建日报

  福建日报讯(记者 李珂)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昨日出台《200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细则,200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于6月7日、8日举行。外语口试6月24日开始,口试成绩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时的参考。

  今年报考音乐、美术类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12日,报考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以及音乐、美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文史或理工类专业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仍安
排在高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和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为:6月28日至30日。

  今年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前结束。对批次录取过程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省高招办会在批次后期组织考生征求志愿补充录取。

  实施细则明确指出,“省高招办在投档模式上采取高分保护措施,录取与否由相关院校自主决定。”今年我省仍对高分考生采取保护政策,凡成绩名列理工、文史类全省前茅(按该类考生总数的1%比例确定)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如未能达到第一志愿学校投档线而无法出档时,其所填报的参考志愿第一栏视为第一志愿,参与投档给相关院校,但由有关学校审核并决定是否录取,而且这一部分考生不占该院校原定投档比例。

  定向生可降20分。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应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高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应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高校录取最低可降50分。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确实不足的高等学校(主要指艰苦专业或冷门专业),可在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民办高职高专学校如生源仍然不足,可适当继续降分,但最低不得超过线下50分。

  今年我省的加分照顾政策新增或取消了部分条款。

  凡符合条件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的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符合照顾的考生必须在5月15日前向报考所在地高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的照顾政策

  今年新增一项照顾政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新增两类加分对象: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可加20分;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可加20分。

  今年还规定高等学校举办的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分数照顾:本科预科班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不得低于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不得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线以下40分。

  (二)仅适用于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

  两类考生由往年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下调为加5分:1、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正式文艺比赛(限声乐、器乐、舞蹈三项),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个人前三名者(报考音乐类专业的不照顾);2、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师范院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专业(含体育、音乐、美术类教育专业)的各类国民教育系列(不含党校、军队院校)的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行学历教育的学校(含学前教育)的教师(含学校在册在编的管理干部)子女。

  一类考生由往年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下调为加10分: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师范院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专业的省优秀教育世家的教师子女或在县以下 不含城关 中学、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乡镇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的专职教职员工 含在农村离退休的公办教职员工和民办教师 的子女。

  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者也可享受加10分。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教育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33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网通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