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考试 > 中考 > 正文

日照2006年中考招生报名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05/11 16:19  黄海晨刊

  本报讯(记者:滕聿刚 赵德) 5月8日,是全市中考考生报名工作开始的第一天,记者在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日照中考报名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记者就广大家长及考生关注的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分数查询等问题采访了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

  中考定于6月11日至13日举行,6月25日阅卷结束,考查科目有两门以上不及格的学生,不准报名参加升学考试,信息技术按考试成绩纳入全市统一计分范围。

  今年中考招生的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九门学科,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命题、审题和制卷。以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成绩为准,将信息技术按20分的总分值纳入全市统一计分范围。区县和学校负责的考查科目为:音乐、体育、美术、劳动技术及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科目有两门以上不及格的学生,不准报名参加升学考试。

  全市统一文化考试时间定于6月11日-13日3天。具体安排为:

  6月11日(星期日)

  上 午

  语文(8:30-10:30)

  下 午

  物理、化学(15:00-17:00)

  6月12日(星期一)

  上 午

  数学(8:30-10:30)

  下 午

  英语(15:00-17:00)

  6月13日(星期二)

  上 午

  政治、历史 (8:30-10:00)

  下 午

  地理、生物(15:00-16:20) 填写志愿(16:20-17:20)

  □今年志愿填报更加尊重考生选择学校的意愿,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在统招批次志愿中取消了调剂志愿,增设第三志愿。

  市教育局规定,各区县在组织考生选报志愿时,必须严格贯彻考生自愿原则,将选择志愿学校的权利完全交给考生。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均不得下达中考升学指标或通过对初中学校设置不合理评价标准影响学生自主填报志愿。中考志愿卡按统招(凭考试成绩入学,除书本费、学杂费、食宿费等正常费用外,不另外缴费)和择校(国办高中按三限政策缴费上学,民办、公办民助高中按物价部门审核标准缴费上学)设置两个批次共六个志愿供考生选择。另外附设一个是否同意参加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录取和普通中专补录的志愿。 第一批次为统招生录取批,设第一、第二、第三共3个志愿;第二批次为择校生录取批,设第一、第二和是否参加调剂3个志愿。已被第一个批次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二个批次志愿的录取,不填报志愿不予录取。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开发区和市直学校的所有考生按志愿填报要求在市直、东港区、岚山区的高中范围内自主选择志愿学校。莒县、五莲县的考生在本县区域内自主选择志愿学校。 全市填报志愿的统一时间为6月13日下午16:20-17:20,即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的1个小时内。考生在本人参加中考考试的考场领取并填写志愿卡。志愿卡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方可生效。

  □中考志愿卡读取和公布考生成绩时间安排在6月26日零点前,录取时间与读卡时间同步,调剂录取截止日期为7月15日。届时,广大考生可以通过登陆日照教育网进行查询。

  今年,

中考录取工作将根据统招与择校两个类别合计的招生计划总数的原则划定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先录取统招(第一个批次)志愿,再录取择校(第二个批次)志愿的顺序分两个批次录取。每个批次中,已经从上一个志愿录满的学校不再从下一个志愿录取。经第一、第二、第三3个志愿录取后仍未满额的学校,停止第一个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录取,等候从下一个批次中补录。招生学校在计划未取满之前不得拒绝录取。考生不填报志愿不予录取。

  经第二批次第一、第二志愿的录取仍未满额的学校,停止统一录取,进入调剂录取。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及成人中专的录取,也可参加普通中专录取后期的补录。普通高中不得提前招收初中学生入学,不得录取未参加全市统考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外的考生,统招计划中不得降分录取艺体特长类考生。

  为确保中考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市教育局严格规范中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程序、招生录取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工作指导,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无视招生政策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均可直接向市教育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8779313、8778129、8779336。对因组织管理不善造成招生信息不畅或泄密失密、发生

安全事故、考场纪律松懈、干预填报志愿、出现作弊行为、违规争抢生源以及人为原因致使高分考生填报志愿后落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考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教育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33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网通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