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考试 > 资格考试 > 正文

江苏:关于做好2006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05/12 15:32  江苏人事网

  关于做好2006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苏人通[2006]91号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省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发[2006]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06年全省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各地要严格按照苏人发[2006]2号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面试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确定和公示面试入围人员,及时向面试考生发出面试通知书,告知面试相关事项,确保考生准时参加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合格标准,不足1:3的职位是否调剂以及调剂的原则由各市按所公布的招考简章及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二、面试的组织

  (一)全省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部署,各市组织、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省级机关垂直管理机构的面试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统一安排。

  (二)面试考官的选定。面试考官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所有面试考官均须持有省人事厅颁发的三级面试考官证书(特邀面试考官除外)。主考官原则上由特邀考官担任。各地要对面试考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凡面试考官与应试人员之间有属《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回避关系,或因其它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三)面试考官小组的构成。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特邀考官,由招考单位的领导或人事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其余为固定考官,由组织、人事部门随机抽取、组合,每个面试小组当天面试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5人。

  (四)面试考点的设置。面试考点原则上应设置在省辖市,因特殊原因确需在县(或县级市)设置考点的要从严控制,报省人事厅批准。县级考点的面试考官不得在本县的考官中抽取(特邀考官除外)。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必须于2006年5月12日前将面试考点、考官小组设置情况和面试题本预订单电传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面试的时间。全省面试时间为2006年5月20日、21日两天,每天上午8:00开始,两天分别使用不同的题本。面试题本和评分表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派出的巡视人员提前一天送达各市,每个面试题本袋含考官用面试题本7份和考场监督员及考生用题本各1份,面试结束后,全部题本由巡视人员收回。各地要严格遵循省规定的统一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迟。

  (六)面试形式。此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考官必须严格按照面试的程序和面试题本的内容、要求进行提问和评分,不得随意变更与增减。

  三、面试的程序

  (一)考官准备:所有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到达考点封闭,集中培训熟悉题本,通过抽签进行分组,考官和有关工作人员于正式开考前10分钟进入面试考场。凡参加面试的考官面试期间均应关闭通讯工具,一律着便装。

  (二)考生准备:考生凭面试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考试当天提前到指定的候考室集中封闭,抽签确定面试的顺序,迟到30分钟者作缺考处理。

  (三)考生候考:考生候考室实行全天封闭管理,各市应指定专人负责候考考生的监督与管理。所有考生未面试完不得离开候考室,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中途离开的,应征得工作人员的同意并由专人陪同往返。考生不得将任何通讯工具带入候考室,如有携带,应在工作人员指定的地点集中存放。

  (四)考生面试:面试由主考官主持。采取导入的方法,逐步深入地提问,考官不能向考生提问面试题本以外的话题。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尽快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和候考室附近逗留。

  (五)考官评分:每位考官根据应试人员在面试中的表现,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在每一测试要素上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面试计分方法为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有效评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公布成绩: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试人员宣布。各市应于2006年5月24日前将面试考生成绩数据和专业加试成绩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风考纪

  面试是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重要环节,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肃考试纪律,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主动邀请纪检、监察和有关单位对本地区的面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面试结果的公平、公正。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教育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33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网通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