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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规定高考录取通知书须由考生本人签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05/18 10:22  山西晚报

  本报5月17日讯 (记者程洁)今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与省邮政局联合发文:今年我省所有高考录取通知书必须寄递到考生本人手中,并由考生本人签收!不允许再投递到中学。

  以往考生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大多数寄递在考生所在的中学,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学校统计学生被录取的情况。但录取通知书多数放在学校门房暂时保管,有时由于保管不
慎,导致高考录取通知书丢失或被延误等“意外”。

  2004年我省就有一考生的高考录取通知书迟到了近一年,结果补习一年考的学校还不如上一年已经被录取的学校好,给考生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我省要求,在今年我省

高考录取开始前,
邮政
部门和招生部门将提前宣传邮政编码和标准地址的书写要求,认真核实考生填报的地址和邮编,高校必须采用特快专递、挂号方式交寄,不得采用平信方式寄递。在普通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寄递过程中,为确保考生按时妥收通知书,邮政部门将把通知书寄递到考生本人手中,不得作转投处理。农村非逐日班投递的,要对录取通知书的投递采取特殊措施,直接投递考生本人,严禁积压误延,防止错投、漏投、丢失等现象,对地址不详、搬迁等原因造成无法投递的,当地教育部门必须配合邮政部门寻找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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