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6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月25日开始报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05/23 15:50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 |||||||||||||||||||||||||||||||||||||||||||||||||||||||||||||||||||||||||||||||||||||||||||||||||||||||||||||||||||||||||||||||||||||||||||||||||||||||||||||||||||||||||||||||||||||||||||||||||||
关于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京人 发 〔 2002〕39号)、人事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 〈 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的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 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 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 2006年年底。 (三)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三、 报名办法 1、资格审核 为统一掌握报考条件,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专设报考资格审核点,集中对2006年度考试全部报考人员(包括非首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于2006年5月25日—6月3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按照规定程序在网上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提交并打印《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 (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 并用 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贴好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 经本人所在 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盖章后,再持该《资格审核表》及本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执照、护照,下同 )、学历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06年5月30日至6月3日从以下地点中选择其一进行资格审核:
2、缴费和确认 本次考试全面试行网上缴费。要求报考人员提前办理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6年6月5日之前 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网上缴费确有困难的报考人员以及需要征订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的人员,可于2006年6月4日—6月5日期间, 根据所报考的专业 从附件所列考试用书征订与辅导院校中选定一处,按规定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凡已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 2006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用书 1、《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一书因有关政策法规的更新与修订,做了重新编写。 2、运输专业(含四个子专业)、旅游专业初、中级考试用书仍为2004年版书。 3、其他专业考试用书再版时做了一些修订,删除了个别段落,考生可选择使用2006年版或延用2005年版考试用书。 4、根据考生的需要,今年将与考试用书一并发行经济基础和各专业考试的辅导书。为方便考生订购和学习,辅导书按专业编写印制为合订本,即上编为基础知识,下编为专业知识。辅导书的主要内容是:对专业考试大纲的分析和理解;解析考试用书章节要点;结合考试用书重点章节附练习思考题;上一年度试卷及分析;考生应考中的注意事项及提高应考能力的方法等。 5、为加强考试用书的管理和打击盗版,2006年版经济专业考试用书中将加设防伪暗码,以帮助考生识别真伪。 附件: 考试用书征订与辅导院校一览表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考试用书征订与辅导院校一览表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资格考试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