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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0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定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05/25 10:57  哈尔滨日报

  6月12日至18日艺术类专业采用涂卡方式填报志愿

  哈报网讯 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为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黑龙江省就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顺序、志愿设置、录取分数线、投档方式、缺额计划补报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报省外单独考试院校志愿要填同所院校

  今年,艺术专业招生的录取顺序依次为省外专业课单独考试的院校,省内外专业课统一考试、省内专业课单独考试及专业课加试的本科院校,省内专业课统一考试和单独考试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本科院校,省内外专业课统一考试的高职(专科)院校。

  艺术专业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2日至18日,采用涂卡填报方式。志愿设置分别为,省外专业课单独考试院校,本科、高职(专科)各设一个志愿,考生填报时,本科、高职(专科)必须填报同一所院校;省内、外专业课统一考试、专业课单独考试及专业课加试的院校,设置三个志愿;省内专业课统一考试和单独考试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本科院校,设置二个志愿;省内、外专业课统一考试的高职(专科)院校设置二个志愿。

  录取

分数线含文化课与专业课

  按规定,艺术专业

录取分数线包括文化课和专业课两部分。其中,艺术类本科(教育部规定可自行划定分数线的31所院校除外)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根据本科计划招生数,拟定艺术文、理本科参考分数线,按不低于参考分数线的60%划定;艺术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不低于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的60%划定。省内中外联合办学艺术类专业的文化课按有志愿生源人数的120%划定录取分数线。

  专业课录取分数线分为,专业课单独考试及专业课加试的由招生院校自行划定专业课合格线或录取分数线;专业课统一考试的在省外专业课单独考试院校录取结束后,按招生计划(包括中外合作办学)的120%划定美术类、音乐类(包括师范音乐:音乐表演类的声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录取分数线。

  据悉,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考办将公布缺额院校信息,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密码补报缺额招生计划志愿。按规定,对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适当降低文化课及专业课分数录取。(记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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