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条件 3自考中心被撤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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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5/29 10:0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 由于不具备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条件,且近年来没有正常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活动,西安市卫生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中心、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中心和陕西省商贸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中心近日被省教育厅撤消。省教育厅要求这些教育机构必须于2006年5月底前将各种印章送交省教育厅社会力量办学管理中心集中销毁。(记者:刘振 实习生:李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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