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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不得因残疾而不予录取考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06/02 11:10  沈阳晚报

  普通高校招生将保护上线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6月1日,记者从省招考办了解到,高校不得因考生残疾而不予录取考生。

  据悉,教育部要求高校在录取时要高度重视残疾考生受教育的权利,切实保障残疾考生的利益。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记者 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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