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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持假“蓝印户口”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06/06 09:53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汪伟)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人昨日介绍,今年高考报名之后,本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先后在大港区和武清区清查出少部分持有假“蓝印户口”的考生报名参加高考,考生涉及河北、黑龙江、山东、河南四省。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取消其在津参加高考的资格。在教育部和考生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的协调下,这些考生已经全部安排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

  据了解,本市公安机关已经查获两个涉案的犯罪团伙,案件正在审理之中。市委、市政府近日召开专门会议,要求有关部门严打非法中介,对造假等坑害群众的犯罪行为决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办一起,不能允许作假现象的存在,维护正常的高考秩序,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和家长,要通过合法正常的途径报名参加高考,不要轻信非法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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