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违规处理办法公布 14行为取消各科成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06/06 13:36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本报济南6月5日讯 省招考院日前公布2006年高考违规处理办法,高考生22种违规行为成绩无效,各环节舞弊均记入电子档案。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考生出现14类违规行为各科成绩无效。其中包括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
有8种违纪行为将取消高考单科成绩,分别为: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地点、考场和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在考场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有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未经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考卷、答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