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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的录取照顾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06/12 18:17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十九、本市的录取照顾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教育部和本市有关规定,本市高考考生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种类分为增加分数投档和降低分数投档两类。增加分数投档的录取照顾政策有(含具体照顾分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
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1)按中办发[2000]28号、教基[2001]1号文件评选获得市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增加20分投档。(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增加20分投档。(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市级三好学生称号者(其中一次须是2005--2006学年度),增加10分投档。(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增加10分投档。(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增加10分投档。(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增加10分投档。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上述加分投档录取照顾政策,市高招办在录取时一次性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投出(对于同时符合多项的考生,投档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由招生学校决定录取与否。降低分数投档的录取照顾政策有: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应届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院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2、烈士子女,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院校调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凡报考华侨大学、暨南大学者,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院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上述考生在报考其它院校时,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院校调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院校调档分数线下5分以内,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5、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号)和《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5]34号)规定,对参加北京大学等53所高等学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并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达到我市划定的招生院校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时,由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市高招办可以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6、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录取时,一律录取有志愿的考生。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专业),如所报考的院校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10分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若院校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不足时,市高招办提供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有志愿考生电子档案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市高招办可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下适当降分提供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7、考生在本科二批A阶段、本科二批B阶段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如所报考的院校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10分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在本科三批征询志愿阶段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如所报考的院校在本科三批征询志愿分数范围内生源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考生在高职(专科)批次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如所报考的院校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上述降分投档录取照顾政策,由招生院校在调档前提出是否采用,并由招生院校决定录取与否。

  二十、志愿填报过程中遵循的几个步骤和要注意的相关问题。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通常可分为八个步骤进行:

  1、广泛了解政策和信息。高考填报志愿过程也就是志愿信息的收集过程。一个较好的志愿方案,一般须了解和掌握以下信息:招生政策、录取程序、全市的报考人数和高等院校在津招生计划数、考生所在学校近年来在全市高考中的排名、考生的学习成绩在本校的排名状况、填报志愿时间安排、拟报考院校的基本情况等。

  2、估算高考成绩。这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重要环节和基础。考试结束后,考生要认真回忆自己的答题情况(主观性试题可在任课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对照《参考答案》估算自己的高考成绩。

  3、拟订初步志愿方案。在初步估算本人高考成绩、拟定个人专业志向和掌握本年度招生信息的基础上,确定几套志愿方案。主要包括不同地域志愿方案,不同院校志愿方案,不同专业志愿方案,地域、院校、专业组合的综合方案等。

  4、征得中学老师或有关招生机构人士的指导。将拟定的志愿方案与班主任老师、中学领导及区县招办、高校招办等招生机构人士进行沟通,征询他们的意见,对他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综合分析。

  5、家庭内部协商。现阶段,绝大多数的考生都是独生子女,因此,制定一个良好、满意的志愿方案,进行家庭协商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通常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报考地点的选择问题,院校、专业与未来就业、升学的问题,上学期间的费用问题等。

  6、依据初步拟订的志愿方案重点收集分析信息。按照排定的志愿方案,进一步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如拟报考院校近几年在本市的基本录取情况(录取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的变化趋势等),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有无变化、招生计划有无变化及今年院校的咨询情况(对今年首次在津招生的院校,要直接向院校咨询),自己的估算成绩的调整,今年全市考生预估成绩的总体趋势等情况。

  7、确定报考志愿。在充分收集填报志愿的各种信息的基础上,结合本人和家庭的实际状况,特别是本人的学习志向,最终确定本人各批次的报考志愿(重点是第一志愿)。

  8、填报志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是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的。所以,考生一定要认真、规范地填报志愿表或志愿卡,栏目位置、院校代码、专业代码要书写或填涂准确,用笔要符合规定,文字、数字要清楚、工整,确保将自己的意愿准确无误地表达出来。考生在填报志愿中,也要注意避免一些志愿填报误区。

  1、操之过急。正确定位、了解政策和信息,是填报好志愿的基本要素。有些考生和家长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采用所谓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动笔就填,草草了之,很难保证志愿的有效性,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

  2、定位不准。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是填好志愿的基础,未找准位置就填报志愿,往往有失偏颇,有的甚至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过高地估计自己的实力,会影响自己的录取机会。个别考生只报考一个批次的院校志愿(一些考生甚至只报考一、两所院校志愿,造成落榜十分可惜);反之部分考生和家长不了解录取程序,为了求稳而高分低报现象也时有发生。

  3、盲目从众。报考热门专业无可非议,但是盲目地乱挤热门专业就是不可取的。近年来,考生往往只重视名牌大学、热门专业,却忽视了填报热门专业的考生比较多,竞争也异常激烈,落榜的几率会成倍递增影响录取。

  4、硬闯体检红灯。在选报专业时,部分考生因身体条件的原因是受限制的,这在体检时就已亮出了红灯,但仍有考生选报志愿时,存在侥幸心理,偏要硬闯限报红灯。然而,就算高考成绩再好,这种情况也无法被录取。

  5、轻视专业服从志愿。在每个院校顺序志愿中均设有专业服从志愿。在近年来的录取工作中,许多考生已经达到了院校的录取线,但由于未达到所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又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而被院校退档,降到下一批次院校,十分可惜。

  高考填报志愿是考生和考生家长都十分关注的大事,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集中精力,认真分析和讨论研究,广泛占有信息和资料,主动听取中学和区县招办的指导意见,客观务实地对待自己,珍惜机会,积极、慎重、果断地填好自己的志愿。

  市高招办再次提醒考生和家长,千万不要轻信非法中介的虚假宣传和承诺,凡未在《2006年天津市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和《天津教育报?招生考试导刊》公布的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均不具有在津招生资格;考生与招生院校(或招生机构)的各种口头承诺,无任何效力,所有在津招生院校均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和家长切勿轻信。本市

高考录取工作全部实行网上录取,未经网上录取的考生,教育部一律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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