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题海战术:司法考试客观题答题思路例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06/18 20:50 《北京考试报》 | |||||||||
作者:天津社科院法学所 刘行星 司法考试冲刺阶段,建议考生做几套模拟题,最好附有解析,以便于把握命题思路和查找考点,测试一下自己对知识掌握的程度,以查漏补缺,积累考试经验避免犯技术性错误。做模拟题量不在多,三两套也可,应精练精做,不可搞题海战术。
下面介绍一下选择题。选择题是司法考试中题量最多的题型。常见的解题方法有排除法、比较法、推理法、联想法等。常见的命题陷阱有以偏概全、偷换概念、因果颠倒等。 考生面对试题,应从法条上找答案,从法理上寻结果。因为司法考试大多试题都能从先行法律规定中找到依据,只有法理学、法制史、行政法、国际法等少数科目理论性强些。下面通过对一道多项选择题的多角度解析来说明客观题的答题过程。 职业作家甲是某市作协成员,于1998年完成职务作品中篇纪实报告文学。关于该作品的使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著作权由甲方享有,作协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 B、两年内,未经作协同意,甲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作协相同的方式使用 C、两年后,甲可以自由许可第三人使用 D、两年后,作协可以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 【答案】 ABCD 【考点】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职务作品的概念、种类及著作权归属) 【分析】 所谓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构成要件是:其一,所创作的作品应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其单位性质分配的工作任务,该“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其二,职务作品的作者一般是本单位的员工;其三,职务作品基本上是按照作者的独立意志创作出来的,否则如果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出来的作品就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职务作品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两类。属于一般职务作品的情形下,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本题属于该种情形。对照法条,可以直接选出A和B选项,稍做推理,经过了两年的独占优先使用期,C当选,由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职务作品没有时间期限,D亦当选。 【命题思路】 职务作品的概念、种类及著作权归属是司法考试中的重要考点,本题直接考查对法条的准确记忆和理解,难度不大。另外,考生应注意职务作品与职务发明的区别,如果将二者结合命题,则会增加难度。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与职务作品的区别在于:其一,职务发明属于专利权的客体;职务作品属于著作权的客体;其二,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基本上属于单位,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情形下由作者享有,特殊情形下,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由单位享有。 【法条导读】 考生还要掌握特殊职务作品的相关规定。对于下面两种情形下的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中,“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资格考试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