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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贴士:考场违规成绩无效 这些雷区不能踩

http://www.sina.com.cn 2006/06/19 10:39  《北京考试报》

  一星期后,北京13.4万中考生将走进考场,迎接自己人生中第一个大挑战,是否诚信成为摆在每位考生面前的一道选择题。有关专家提醒考生,如果在考场中出现违纪、作弊或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的规定处理。

  九种行为将被认定违纪

  后果:取消该科成绩

  今年中考《考生违规处理办法》中规定,考生在考场内的九种行为将被认定为违纪,违纪考生将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没有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以及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十四种行为属于作弊

  后果:各科成绩无效

  中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作弊考生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携带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及其他作弊行为等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教育考试机构或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等行为,将认定相关考生考试作弊。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除在校生外,替考的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四种行为扰乱考场秩序

  后果:中止该科考试 各科成绩无效

  参加中考学生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能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考生不能有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以及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否则,将被终止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还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安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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