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学院阅卷老师点评自考西方法律思想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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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6/22 11:42 《北京考试报》 | |||||||||
本次《西方法律思想史》的非选择题部分共65分,题目设计比较新颖,难易度适宜。从阅卷情况看,大部分考生把握了教材内容,取得了较理想成绩;但也有些考生没有掌握适宜的答题方法,造成了不必要失分。下面结合阅卷情况,对本次考试的非选择题进行简要分析。 非选择题有三种题型:名词解释、简答和论述。名词解释题分值较小,对所考核知
虽然西方法律思想史这门课知识点比较多,考生考前也做了精心备考,但在阅卷中发现,仍有考生无从下笔,或答非所问的情形,这说明考生的复习方法有欠缺。比如第39题,“简述康德的三权分立思想”, 考生虽然复习了康德的法律思想的相关内容,但主要侧重其法哲学、主权学说和刑法理论方面,看到三权分立只能答出洛克和孟德斯鸠。说明考生在这方面的知识储备比较标签化,还无法做到“以人物为中心,以流派为视角,以考核为线索”的融会贯通。因而考生对本题的回答难以令人满意。考生答第34题,“自由共和国(弥尔顿)”时,也存在这种情形。三权分立和政体理论一直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一课考核知识点的主题,近几年考试,基本上是围绕这两个问题以及法治、人民主权、法律与道德关系等几条主要线索展开。考生复习时,一定要避免单凭印象和兴致,走马观花、信手拈来的复习思路。考生初次学习相关知识时,可以从人物和流派入手,但深入复习时要注意归纳整理。 另外,阅卷中发现,一些考生下笔答题前不注意仔细审题,所答非所问,或逻辑不清,影响了答题质量。《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知识丰富且庞杂,考生答题时应该针对考题,下笔前先拟定一个以时间为横轴,以相关知识的发展情况为纵轴的结构——以三权分立学说为例,自亚里士多德到马歇尔法官列横轴,以分权学说诞生、发展到成熟应用为纵轴的提纲。这样,根据题目要求,或者针对某一特定知识点进行解释,或者在纵轴上展开同一时间段内的阐述。当然,所有这些知识提纲,需要考生平时的积累和整理。希望大家都能考出满意的成绩,并在自学考试中逐渐提升自己的学习能力。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