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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办细说本专科录取原则 本科1:1.2投档

http://www.sina.com.cn 2006/06/24 15:56  舜网-烟台日报

  记者 李凤

  根据省招生录取意见,今年高考本科批次第一志愿全部按1:1.2比例向高校投档。本科院校的其它志愿及专科院校的所有志愿均按1:1.1比例投档。

  当本科院校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时,按招生计划数
1:1.2比例向学校投档(若院校调档比例低于1:1.2,须于7月6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书面提出本校各批次的调档比例)。非并行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同步进行投档。所有本、专科(高职)的第二志愿均为并行志愿。并行志愿的投档办法是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校先后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随机投挡。因不服从调剂录取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上线志愿考生数量达不到学校的投档比例时,可在学校提档分数线下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量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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