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自主招生方案出台:选专业 最多加3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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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6/26 12: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四川大学自主招生专业选拔方案出台,若被录取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昨(25)日记者获悉,四川大学2006年自主选拔录取人选专业安排方案出台,学校特别提醒,通过了自主招生的考生在填报完志愿后,将志愿表复印件及成绩通知单的复印件邮寄或是传真到招生就业处,学校将以此为据,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与当地招办协商录取。
录取:两个条件不能少 以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参加2006年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重点线。二、第一志愿报考四川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将四川大学作为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填报),且填满专业选择项,并服从专业调剂。 选专业:最多加30分 报考川大自主选拔录取测试的入选考生享受加分优惠政策进行专业选择,但不能跨科类选择专业: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线的在高考成绩基础上加15分,达到川大在当地提档线的再加5分,选拔录取测试总分排名在文科前10名(含第10名)、理科前40名(含第40名)的加10分;如累积加分后仍未达到川大在当地的最低录取线的,则在录取线最低的专业中选择。文科前10名理科前40名的名单可登陆川大网站查看。 八学科:可优先录取 据了解,长学制(七年制、八年制)、临床医学五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专业及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与技术、数学基地班不在入选考生加分优惠选择的专业范围内,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入选考生。(作者:涂诗薇)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