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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曝光五种高校招生骗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06/27 09:58  东方网-文汇报

  在今天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有关人士说,千万不要相信“分不够,钱来凑”的谎话和鬼话,广大考生和家长,一定要认真了解高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程序,不要轻信骗子的话,谨防上当受骗。教育部学生司副司长将招生诈骗案件归为五类,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

  骗招一:混淆各种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形式。我国高等教育目前除了普通高等教育外
,还有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等多种形式。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的盲区或误区,故意混淆其区别。考生家长花钱买到的录取通知书,并不是普通高等学校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今后拿到的毕业证书也不是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

  骗招二:打着自主招生的幌子骗取考生和家长的钱财。自主招生不是自由招生,自主招生的被录取新生有两个必要条件:第一是要在高考前通过学校的组织测试,学校测试以后,还要进行统试。第二是学校测试合格后,还必须参加每年6月份的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考生报考学校的同批次

分数线以上才可以录取。并不像招生骗子所说的自主招生就是学校说了算,只要花钱就可以搞到自主招生的指标。

  骗招三:假借定向招生的名义进行诈骗。有一些骗子对考生家长吹嘘自己和某大学有关系,可以搞到定向招生计划,只要考生和家长出所谓的定向费就可以录取。从2005年起教育部明确地方所属高等学校一般不再安排定向招生名额。而且规定中介机构不得参与高等学校的录取,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骗招四:利用

录取信息进行诈骗。一些骗子利用考生或者家长提供的考生号在招生咨询时通过有关人员进行招生,实际上属于一种投档录取。

  骗招五:吹嘘自己神通广大,可以拿到内部指标,索取“指标费”。教育部对学校的招生规模包括预留计划的比例和使用范围都是有规定的。在录取期间,省级招办、高等学校都必须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执行。 (实习生 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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