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考试 > 高考 > 正文

高校招生入学通知书须附国家助学贷款指南

http://www.sina.com.cn 2006/06/28 09:52  华夏时报

  高校不能因交不起学费拒绝新生入学

  本报实习生吴鹏报道任何高等学校不得因新生家庭贫困而拒绝其入学,高校还要从学费收入中按10%的比例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昨天记者了解到,教育部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
各高校切实做好2006年高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确保新考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在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中,公办高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中,必须同时寄送《国家助学贷款指南》等材料。

  据介绍,教育部将于8月15日至9月15日开通资助工作热线电话,接受有关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相关新闻

  大学生学籍实行电子注册

  本报实习生吴鹏报道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教育部将实行高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相关的政策文件将于今年暑期正式出台,配套的技术准备工作也已接近尾声。

  据介绍,每年新生报到时,教育部会在网上公布各高校经省级招办录取的新生名单,各高校在新生入校后上网核对本校

录取名单,网上有的学生即予注册,网上没有的学生就要进行审核,如果是省级招办上报录取数据有误,学校要及时与学生来源省级招办复核更正;如果高校自行录取的学生,即学校违规招生,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待学生学习结束发不了毕业证书,学校要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及责任。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考试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33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网通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