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06在职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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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7/06 16:26 武汉大学网站 | |||||||||
武汉大学 2006年在职人员 攻读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我校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注重学术性与职业性的紧密结合,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校2004年开始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6年7月31日)以上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2006年7月中、下旬。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原则上安排在2006年7月27日-31日,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武汉大学进行缴费、照相及网上报名信息确认。 (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于7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www.gs.whu.edu.cn/公布) 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2、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3、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与本人资格审查表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4、图像采集前查验考生有效身份证件。 5、报名费一经缴纳一律不予办理退费手续。 6、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7、现场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报考院系初审,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复查,国务院学位办随机抽查。 审查材料: 1、填写完整的《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研究生院主页或“学位中心”下载,中心网址为www.cdgdc.edu.cn/scb.zip)。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方式及科目 入学考试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06年10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科目:英语、财务会计、综合知识,均为全国联考。 考试大纲:考生可向出版社或在当地书店购买,《2006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测试,政治成绩一般要求及格,但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综合测试重在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复试由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具体组织。 详情请于12月初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信息。 六、录取原则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七、培养方式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年限2~3年。 2、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八、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会计硕士学位证书。 九、咨询和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 邮 编:430072 电 话:(027)68752332 传 真:(027)68752332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电话:(027)68753001,(027)68752120 联系人:何老师 程老师 咨询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A110室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