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考录取人员铁纪律:六不准和三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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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7/07 10:48 河北日报 | |||||||||
本报7月6日讯 在今天召开的录取工作会议上,省招生委员会给录取工作人员定下铁纪律,以保证我省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全面实施。 会议要求,全体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三监督”,即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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