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深圳市招考公务员总成绩表及体检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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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7/08 17:00 深圳市人事局 | |||||||||
2006年上半年深圳市政府系统公开招考公务员体检公告
现将深圳市2006年上半年政府系统公开招考公务员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体检时间 2006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7:30。 二、 体检地点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福田区笋岗西路3002号,黄木岗立交桥旁)。 三、 体检程序 1.所有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必须于7月8日上午7:30时前到达指定医院体检中心,先在市人事局所设的登记处领取《体检表》。进入体检中心必须提供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验核。 2.考生将《体检表》上的“报考单位”、“职位号”、“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认真填好,贴上本人1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好近期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由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并在体检表上盖章后,到体检中心交费处交体检费350元,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3.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到体检中心服务台“交表处”审核交表。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于7月8日上午7:30前到达指定的体检医院,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录用资格。 2、考生体检时,应当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体检场所实行封闭管理,非体检人员和非体检工作人员不得入场。为避免干扰体检仪器,请考生关闭手机。 3、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考生体检和录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4、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5、注意空腹抽血。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6、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职位有身高要求的,按公告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后如需进一步复查,市人事局将于7月8日晚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复查安排于7月9日上午进行,此次复查后将不再安排复查。 请考生于7月12日16:00以后在市人事局网站www.rsj.sz.gov.cn/)和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www.testcenter.gov.cn)查询体检结果。 深圳市人事局 二○○六年七月七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资格考试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