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考试 > 中考 > 正文

天津中招办负责人支招填志愿 要消除侥幸心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07/14 10:11  北方网

  北方网消息(记者于浩):7月13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办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对考生的志愿填报指导工作是中招工作的重要环节。”今年参加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各类学校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专)、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等。为切实加强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中招办负责人向记者解答了中招志愿填报中的问题。

  问:今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答:市内六区的市重点高中学校、区重点高中学校和民办高中学校(不含面向全市招生学校)面向市内六区招生,规定范围内的市内六区部分示范性高中学校试点招收市内六区以外区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市内六区一般高中学校面向本区招生。市内六区以外区县的高中学校原则上只在本区县范围内招生。其他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按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范围招生。

  问:今年本市中招集中录取工作将分几个阶段进行?各采取什么投档方式?

  答:学业考试后本市首先进行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随后进行的中招集中录取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普通高中录取阶段;“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录取阶段;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阶段。

  普通高中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分别按志愿校投档(其中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按志愿专业投档),其他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采取按志愿切块投档的办法。各类学校须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

  在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栏填写“服从分配”而没有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市中招办统一安排录取。

  市内六区市重点高中学校、区重点高中学校、民办高中学校;本市“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院组织进行。

  技工学校录取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

  其他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区县中招办在市中招办统一领导下组织进行。各区县组织录取的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县招生。录取通知书由市中招办统一发放。

  问: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对应届初中毕业生是否参加学业考试有何要求?

  答:普通高中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和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只招收参加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优先招收参加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问: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秀及特长生和政策照顾对象在升学中有哪些加分规定?

  答:今年继续执行对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学科、科技、体育、艺术等方面优秀生、特长生的加分政策;继续执行对初中毕业生中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和援藏、援疆人员在藏、在疆工作期间其子女、来津高层次

留学人才其随归子女(在国外学习5年以上,回国后在3年内参加学业考试)的升学加分政策。

  具体规定是:

  2005年至2006学年度评选出的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在升学总成绩中加5分。

  2005年评选出的“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先进个人,以及学科、科技、体育、艺术等方面的优秀生、特长生在升学总成绩中加5分。

  初中毕业生中的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和援藏、援疆人员在藏、在疆工作期间其子女、来津高层次留学人才其随归子女(在国外学习5年以上,回国后在3年内参加学业考试),在升学总成绩中加5分。

  问: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在升学中有哪些政策优待?

  答:根据《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外交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从本市实际情况出发,今年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符合条件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

  在升学中给予政策优待。具体规定是:

  烈士子女在升学时降20分录取。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升学时降10分录取。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升学时降20分录取。

  各类公办高级中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对现役军人子女优先录取。

  凡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在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问:对于符合多种加分条件或既符合加分条件又符合优待条件的考生能否累计加分?

  答: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只能加分一次。对于既符合加分条件,又符合升学优待条件的,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加分或升学优待。

  问: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录取原则及办法是什么?

  答: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⑴美术高中录取办法:考生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之和作为录取分数。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录取分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⑵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录取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确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考试上线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⑶技工学校录取与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的录取办法相同。

  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艺术、体育类学校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录取工作于7月中旬结束。

  凡没有按规定经所在学校、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报名的学生,各招生学校不予录取。

  未被艺术、体育类招生学校录取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按其学业考试成绩和所填报的其他志愿参加我市高级中等学校统一录取。

  问:今年对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中学招收学生运动员有何规定?

  答:凡符合《关于2006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规定的报名条件,在初中学段获全国中学生体育竞赛前八名,市级体育竞赛前六名,区县级体育竞赛前三名并达到毕业标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

  学生须按规定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初试和市教委体卫艺处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考生根据个人的意愿和条件,可选报国家级或市级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一所。

  考生可跨区县报考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

  凡符合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学生运动员规定条件并通过审核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将所报考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填在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栏”首位。

  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学生运动员列入招生计划,录取工作随普通高中录取同时进行。

  凡符合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学生运动员规定的条件,学业考试成绩未达到所报考的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但体育成绩特别突出,且系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学生运动员,经由招生学校申报,经市教委体卫艺处审核盖章和市中招办审批后,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问:今年本市部分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有何规定?

  答:凡符合《关于2006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本市2005至2006学年中学艺术特长生考核认定,取得市教委颁发的《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证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招生门类包括:声乐、器乐(包括民乐和西乐)、舞蹈、绘画(包括国画和西画)、书法。

  学生须按规定到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报名。

  凡符合天津市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规定条件并通过审核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将所报考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的志愿填在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栏”首位。

  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列入招生计划,录取工作随普通高中录取同时进行。

  凡符合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规定的条件,学业考试成绩未达到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经由招生学校申报,经市教委体卫艺处审核盖章和市中招办审批后,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问:今年本市市内六区部分示范性高中试点招收市内六区以外区县初中毕业生工作有何要求?

  答:经市教委批准,今年参加试点的示范性高中学校包括: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天津中学、北师大天津附中、四十五中学、瑞景中学。以上学校面向滨海三区、新四区、二区三县、天津铁厂、大港油田、开发区招生。其中:滨海三区、新四区、二区三县,每区县对上述试点学校的报档名额各为2人;大港油田、开发区对上述试点学校的报档名额各为1人;天津铁厂对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天津中学、北师大天津附中、四十五中学的报档名额各为1人。

  上述区县的考生可自主选报试点学校中的一所学校,并注明是否择校。各区县根据考生志愿,按试点学校在本区县的报档名额和考生升学总成绩择优报档。市中招办将填报以上试点示范性高中的市内六区考生信息和填报以上试点示范性高中的市内六区以外区县报档考生信息汇总,按照试点学校总体招生计划和普通高中录取原则统一排序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所填报志愿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问: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各类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学生须按招生简章和志愿表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由市中招办统一印制的志愿表。志愿表设普通高中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级技工学校,其他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技工学校等志愿栏。志愿顺序由考生依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每类志愿可按规定填若干志愿学校。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不影响其它类别学校录取。未被“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录取不影响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填报志愿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统一进行。

  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组织填报志愿。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所回区县中招办的要求填报志愿。

  问:市内六区考生如何填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

  答: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市内六区使用)设置三个志愿栏。每个志愿栏均对应一个录取阶段。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各阶段招生录取均依据志愿顺序进行。

  ⑵考生在第一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内填报9所普通高中志愿校,并可在填报的有择校计划的志愿校中选报择校志愿。具体办法是:

  ①“9所市重点高中”一栏,可从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新华中学、实验中学、天津二中、天津三中、天津七中、天津中学9所学校和实验中学王克昌班、天津二中体校班中选报2所,并可在填报的有择校计划的志愿校中选报择校志愿。

  ②“其他市重点、区重点高中”一栏,可从面向市内六区招生的区属市重点和区重点高中学校中选报4所,并可在填报的有择校计划的志愿校中选报择校志愿。

  ③“民办、办学体制改革学校或本区一般高中”一栏,可从面向本区招生的一般高中和面向全市或面向市内六区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办学体制改革高中学校中选报3所,并可在填报的有择校计划的一般高中志愿校中选报择校志愿。

  ④考生选报择校志愿,须将一个学校的计划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填写在同一志愿格中,填写时在志愿校名后加“(择)”字样,并把学校代码第一位的“1”改写为“9”。若将一个学校的计划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做为两个单独志愿分开填写,则后面填写的那个志愿无效。

  在有择校计划的普通高中校录取时,是以学校为单位,按照先录该校计划生,后录该校择校生的顺序连续进行的,考生若是将该校的计划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做为两个单独志愿分开填写,既使其升学成绩高于该校择校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线,也不再予以录取。

  ⑶考生在第二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可分别填报:

  ①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志愿。考生可在志愿栏内相应位置填报3个专业志愿,类别和顺序不受限制。

  ②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高级技工学校志愿。报考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高级技工学校的考生,可在志愿栏内相应位置填报2所志愿校,类别和顺序不受限制。

  ⑷考生在第三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填报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报考省部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一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在志愿栏内填报同类别的2所志愿校,填写时先要在“( )类中职学校”的括号中填写学校类别,然后再填写该类的志愿校。本志愿栏设有是否服从分配的选择,考生可根据意愿填写“是”或“否”。市中招办将在本志愿栏的各类学校中统一调配服从分配的考生。

  问:市内六区以外区县考生如何填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

  答: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市内六区以外区县使用)设置三个志愿栏。每个志愿栏均对应一个录取阶段。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各阶段招生录取均依据志愿顺序进行。

  ⑵考生在第一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志愿栏设市内六区部分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中志愿校两栏,考生可按照所在区县中招办的要求在第一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内填报市内六区部分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中志愿校,并可在填报的有择校计划的志愿校中选报择校志愿。

  ⑶考生在第二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可分别填报:

  ①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志愿。报考“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的考生,可在志愿栏内相应位置填报3个专业志愿,类别和顺序不受限制。

  ②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高级技工学校志愿。报考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高级技工学校的考生,可在志愿栏内相应位置填报2所志愿校,类别和顺序不受限制。

  ⑷考生在第三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填报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报考省部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一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在志愿栏内填报同类别的2所志愿校,填写时先要在“( )类中职学校”的括号中填写学校类别,然后再填写该类的志愿校。本志愿栏设有是否服从分配的选择,考生可根据意愿填写“是”或“否”。市中招办将在本志愿栏的各类学校中统一调配服从分配的考生。

  问:考生填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⑴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详细了解今年的中招政策和办法,并经慎重考虑再填报志愿。因志愿填报不当或有误造成的后果应由考生及其家长负责。

  ⑵考生及其家长应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自主选择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意见只能做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

  ⑶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多的选报志愿并保持志愿的适当梯度,以便增加录取的机会。凡因填报志愿过少或梯度不够造成落榜的,责任由考生及其家长承担。

  ⑷考生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又因本人条件未达到志愿学校录取标准而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责任由考生及其家长自负。

  ⑸《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必须有考生和家长的签字,确认对所填报内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限制或替代考生填报志愿。

  问: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确定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录取顺序的办法

  答:本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学业考试成绩相同时,确定其录取顺序的办法是:首先依据其是否是现役军人子女;如同为现役军人子女,则依据其是否是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如同为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依据其是否是2005—2006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如同为2005—2006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则依据其志愿顺序的先后;如志愿顺序相同,则依据其学业考试基础学科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的高低;如三科成绩之和相同,再依据其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的高低。由此确定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顺序。

  问:参加学业考试但未达到初中毕业标准或学业考试缺考的考生如何补考和升学?

  答:根据市教委的决定,各区县教育局将组织参加学业考试但未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学业考试缺考的学生参加具有初中毕业考试性质的补考。补考学生经本区县教育局确认具有初中毕业资格后方可按要求填报中招志愿。补考学生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和“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志愿。

  问:哪些学生可成为中职学校注册入学的对象?

  答:⑴初二后分流的初级职业学校(班)的应届毕业生。

  ⑵有本市户口(含蓝印户口)的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

  ⑶外地应届、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

  问:中职学校注册入学有哪些要求?

  答:⑴本市初二后分流的初级职业学校(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册和市中招办制作的学生信息卡到对口的中职学校注册报名。

  ⑵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自愿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可持本人户口册和初中、高中毕业证书或有关证明,到愿意就读的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报名。

  ⑶外地应届、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册和初中或高中毕业证,到选定的中职学校注册报名。

  ⑷各招生校需审查报名学生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并根据录取标准对报名学生进行测试,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1988年9月1日前出生的学生,其户籍管理工作执行公安部门有关规定)。

  ⑸市中招办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发给盖有“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录取专用章”的入学通知书,招生学校负责将

录取结果通知学生本人。

  问:中职学校招收外省市初中毕业生在户口方面有何规定?

  答:职业高中(职专)学校招收外省市初中毕业生采取备案制的办法进行录取,录取新生不转户口。普通中专学校招收外省市初中毕业生其户口问题执行天津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技工学校按计划招收的“农转非”学生,只限本市学生,在学期间按暂住人口管理,毕业后先到定向培养单位就业,签定5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在本企业连续工作3年后,可以办理“农转非”手续。技工学校招收的其他学生,不论是本市还是外埠户口,均不涉及户口问题。

  问:今年本市有哪些市教委直属市重点中学具有招生资格?

  答: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新华中学、实验中学、天津中学、天津外国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复兴中学、瑞景中学。

  问:今年本市有哪些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具有招生资格?

  答:天津铁路工程学校、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天津市工业学校、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中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统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城市职业学院附属渤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立达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南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塘沽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宝坻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武清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静海县成人与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天津市滨海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天津市宝坻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蓟县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港口管理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天津市慧翔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北洋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育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北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天津市汉沽区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南洋职业技术学校、天津市西青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雍阳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旅游育才职业中专、天津市塘沽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中山志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天津市国际商务学校、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天津市艺术学校。

  问:今年本市有哪些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具有招生资格?

  答:天津市城乡经济学校、天津市城市建设管理学校、天津市市政工程学校、天津市财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宁河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立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现代艺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问:今年本市有哪些重点技工学校具有招生资格?

  答:今年招生的高级技工学校和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有:机电工艺学院、斯波泰克现代高级技工学校、电子信息高级技术学校、交通高级技术学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级技术学校、工程师范学院附属高级技术学校、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公用高级技工学校、海员学校、翔宇科技贸易学校、水运技工学校。

  今年招生的市(省部级)级重点技工学校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二职业技术学校、仪电自动化学校、天津碱厂技工学校、天津

化工厂技工学校、天津大沽化工有限公司技工学校、建工集团公司技工学校、铁18局天津技工学校、市政工程局技工学校、津工技术学校、轻工职业学院(后两所学校已通过市级重点校评估)。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考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考试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33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网通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