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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考考生7月14日开始第二次填报志愿

http://www.sina.com.cn 2006/07/14 10:17  吉林日报

  本报7月13日讯(记者金姝)7月14日是长春市中考考生第二次填报志愿的时间,长春市招生办要求,全市各城区招生办、初中学校必须在14日将部分普通高中分部(分校)招生计划情况向所有考生公示,决不能因没有通知到考生而影响考生第二次填报志愿。

  据了解,今年长春十一高中分部招生计划为600人,每生三年收费标准为26000元;长春市第一中学分部招生计划为300人,每生三年收费标准为15000元;长春第二中学分部招
生计划为448人,每生三年收费标准为21000元;长春市第五中学分部招生计划为448人,每生三年收费标准为15000元;长春市第十中学实验部招生计划为224人,每生三年收费标准为12000元。

  第二批学校录取时将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重复录取。城区普通高中招收的国际合作(交流)班、特色班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单独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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