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起陕西省公务员制度改革 须有基层经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07/20 10:56 华商网-华商报 | |||||||||
昨日,记者从全省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于昨日正式启动,今年我省将选派3920名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将不再为基层招录公务员。以后将实行从基层为县以上机关遴选公务员制度。 据了解,今年我省将为陕南、陕北五市各县(不含所辖区)及关中五市10个艰苦地区
从明年起,根据《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将实行从基层为县以上机关遴选公务员制度,县级及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国家公务员,全部在具有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招录,和从具有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公务员中遴选。在基层履行完服务年限的本、专科生报考公务员,给予加分照顾。 另外,将实行县以上法、检两院补充公务员从基层遴选制度。从2008年起,县以上法、检两院补充公务员主要从具有二年以上基层法庭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选拔。逐步实行从基层为县以上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制度。 据介绍,省政府已决定设立“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资金”,由省财政每年投入50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各市、县也要按照省上的模式,建立相应资金,配套用于农村人才队伍振兴工程。每年每个设区市不低于500万元,每个县(市、区)不低于50万元。(记者 周艳涛)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资格考试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