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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成人院校2007年招生章程开始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07/22 08:59  《北京考试报》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陆信) 今天起,2006年北京市参加成人招生的百余所成人高校招生章程开始通过本报陆续向社会公示。考生阅读招生章程时,要注意报考、录取政策,院校性质、专业特色,申诉渠道和办法。

  据了解,北京市成人院校招生章程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办学特色、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院校加试科目时间、地点等内容,还包括学校通讯
地址、邮政编码、上课地点、联系电话、学校网址、电子邮箱等。招生录取工作由院校纪检监察部门和考试院成招办负责监督,考生可通过这两个渠道申诉。

  有关高校成招办负责人表示,章程中包括了院校报考和录取政策,依照教育部、北京市规定制定院校自己的录取原则,如是否招收二志愿考生、专业调剂如何进行等,这些是考生容易出现理解偏差的地方,考生最好在填报志愿前和学校沟通。如,院校的招生章程一般会注明招生的范围、在哪里上学。有的考生对章程理解不透,志愿填报失误,造成不能被录取或对上学地点不认同等,考生最好与院校就章程中的事项进行及时沟通。

  考试院成招办有关人士说,从过去发现的一些情况看,变更办学地点是考生申诉的一个方面,今年考试院成招办要求院校必须在章程中说明。院校招生章程内容必须符合实际,考生对部分内容有疑惑或不理解时,可以及时向院校或考试院成招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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