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公务员考试:《申论》到底应该考什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07/26 11:59 光明日报 | |||||||||
自2000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设定考《申论》以后,《申论》考试一直成为高校毕业生应考国家公务员笔试时的必考科目。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也都纷纷设定考《申论》。不少地区公选副厅级副县级干部,或单位某职位竞争上岗等,也采用了《申论》科目进行笔试。然而,六年考过的《申论》试题不尽如人意。本文无意于对“逢进必考”展开讨论,只想从命题的角度,对《申论》究竟考什么提出质疑。
《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里说:“申论主要通过应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应考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可是,笔者以为,这六年的《申论》试题,实际上只考了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大纲所设定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出问题的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其实是考不到的。为什么如此说? 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试题。2000年的《申论》卷第二题“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据《申论考试指南》分析的一份近满分的答卷和另一份属一类水平的答卷,这两位应试者都很聪明地从给定的资料中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答案。2005年的《申论》卷第三题:“概括国家对农村农民问题宏观调控的方法和手段。”这道题就更直接地要求应试者在给定的材料里找解决问题的答案了。 再来看测试“提出问题的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的题型。2000年的《申论》卷第一题:“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2002年的《申论》卷第一题:“给定资料反映了网络给社会生活带来的种种影响,用不超过200字对这些影响进行概括。”很明显,这样的考试要求,只能测试应试者的阅读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与《大纲》所指的“提出问题的能力”,即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能力,太不相同了。 至于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申论》卷是通过提供杂乱无章的“半成品”资料,测试应试者对给定资料的分析综合能力,这其实也只是在测试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 细读每一套《申论》卷的“注意事项”,我们不难发现,出题者对“阅读理解能力”是何等的重视。卷子里的“注意事项”共三条,条条都提到“阅读”。第一条,说明申论考试“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的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的测试”;第二条,提出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第三条,再次提醒考生“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申论》为什么如此重视“阅读”?不言而喻,乃因《申论》是基于阅读的考试。 由此,笔者禁不住提出一个问题:这种基于阅读的《申论》考试究竟有无必要?笔者产生疑问的理由如下: 一、虽说“阅读理解能力”当属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这一科目,已含有“言语理解与表达”的测试;而且,这个科目足以充分考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了,所以,没必要新设所谓《申论》去重复考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 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不可能通过《申论》这种笔试方式测试出来的。试问,在150分钟的应试时间里,除去40分钟阅读,除去构思两至四道题的答题思路与表达约1500字内容的时间,应试者还能有多少时间去思考解决问题的对策?再说,应试者还是个未被录用的公务员,你却要求他“以省政府调研室工作人员的身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种“设定身份”的测试,客观存在着竞争的不公平性。例如,熟悉网络管理的与对网络不感兴趣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水平就会直接受影响。可能出题者已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2005年的《申论》,取消了“虚拟身份”。 三、以“测试应考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为目标的《申论》科目,操作实施了六年,证明无法测试所有的目标,能测试的只有“阅读理解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这两种。笔者认为,这两种能力,可以通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进行测试。《申论》卷中,六年的写作题都设计得很不错,确实能“测查出应考者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建议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里,增加这类写作题。而原来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不含写作能力测试,显然是不全面的,行政职业能力怎能或缺写作能力呢?因此,将《申论》的写作题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合并,不失为两全其美。 四、从《申论》的答案和评价方式而论,《申论》测试的信度也令人质疑。一方面是测试答案的不确定性。《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 2005年的《申论》卷第一题,虽然有五个备选项,但同时要求说明选择的原因,所以,2005年的《大纲》依然认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这种“主观性试题”的测试,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确切、固定、唯一的标准答案。况且,从给定资料来看, 有的已有定论,有的尚无定论,应考者的答案自然就丰富多彩了。而另一方面,《申论》测试的评定,只能是综合的整体的评价,不可能有确切的唯一的标准。评价的主观性越强,评价的准确性和公允性就越低。尽管《申论》阅卷采取了2人评一道题的做法,但是,这就能保证评判的准确和公允吗?面对如此丰富多彩的答案,评卷的老师敢理直气壮地说自己的判断都肯定准确吗?考试是一个系统,系统的某一个环节,都会对系统造成影响。《申论》测试的答案和评价这两个环节,对《申论》考试信度造成了影响。所以,笔者认为,《申论》测试的科学性亟待提高。(作者为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资格考试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