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高校专科招生宣传不得误导考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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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7/29 22:38 新闻晚报 | |||||||||
2006年本市普通高校专科阶段的招生工作开始。市教委昨日发布“关于做好2006年本市普通高校专科阶段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高校实事求是地进行招生宣传,对学校的名称、办学层次、学费标准、招生人数、录取规则、毕业证书发放等事项不得在宣传中含糊其词、弄虚作假,不得作任何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 通知明确指出:
●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委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 ●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生源或进行录取工作; ●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 ●不得违规降低标准录取考生; ●不得以专科录取、按“专本连读”形式培养; ●严禁避开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擅自违规录取考生; ●未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其学历证书将不予电子注册。 (张骞)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