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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出台新规定 申报“双职称”有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08/03 11:56  乌鲁木齐晚报

  8月1日记者从人事部门了解到,2006年,新疆凡申报评审“双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先评审取得本专业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年以上,才能按各系列(专业)的任职资格条件,评审第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除此之外,近日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下发的《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安排及职称有关政策》的通知还明确,凡通过评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
业技术人员,现从事的专业属于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专业)范围,且只要符合相应系列(专业)任职资格条件,可直接申报参加现专业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通知指出,今后在自治区所属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相应系列(专业)评审条件并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记者 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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