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成考录取照顾政策 25岁考生加20分投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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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8/09 12:04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8日从省招考办获悉,我省2006年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近日公布,据了解,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招考办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入学。此外,符合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条件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据了解,录取照顾政策中规定,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
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直厅、局系统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边疆(我省18个边境市、县)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8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另外,对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记者 王彦)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成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