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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至25日大学新生需自带档案到高校报到

http://www.sina.com.cn 2006/08/14 10:31  北京晨报

  下周一起录取考生要前往报名单位领取档案

  晨报讯(记者 罗德宏)今年高招本市首次实行录取考生自带人事档案前往录取高校报到的做法。从8月21日到25日,考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准考证到高考报名单位领取个人档案。

  据了解,往年考生被录取后,考生信息都由高招办收齐后寄往高校。但随着一些考生不去录取院校报到的情况出现,一方面学校退回学生档案比较麻烦,另一方面,有些高校为了处罚不报到考生带给他们招生名额的浪费,故意不给学生退档案,结果造成学生第二年再考没档案。本市部分高中校负责人说,过去由招生部门负责处理全部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工作量非常大,而且有时会出现档案遗失的情况。

  据介绍,考生领取档案时,要带新生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档案包括高中毕业生学生登记表、体育合格证、学生体检表、社会实践表、经考生签字认定的志愿表、学生健康卡、思想品德考核表以及加分证明,党团关系等其他材料。有关人士提醒,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领取人事档案,录取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人事档案,过时不予办理。学生领取本人纸质档案后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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