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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职校毕业生留城就业免费落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08/14 10:53  城市晚报

  长春市出台新政策促进职业教育发

  -实习记者 房霄洋/报道

  本报讯 昨日,长春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十一五”期间,长春将用5年的时间为社会输送16万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经认定,毕业学历证
书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直接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

  职校农村生留城就业免费落户

  会议还出台了一些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政策和措施。对职业学校面向农村劳动力开展首次专业就业培训的,可按每人300元补助标准,按培训人数由财政核拨经费,从2006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从20%提高到30%。对职业学校农村毕业生留城就业的,可免费办理落户手续。

  职校毕业生干个体可减免税费

  对部分教学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中等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如果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或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个体经营者,凭本人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适当减收个体管理费和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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