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学生报考厦门大学研究生日期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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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8/18 11:21 厦门日报 | |||||||||
港澳台报考厦大研究生日期确定,实行和祖国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标准 本报讯 (记者 佘峥)从厦大昨晚发布的2007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简章来看,厦大面向港澳学生的专项奖学金正在设立中。 之前,厦大已经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
从招生简章看,今年厦大对招收的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实行和祖国大陆学生同等的收费标准。 招生简章还介绍了2007年厦大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的招生方法。在招生类别上,除了招收自费研究生,教育部设立的全日制奖学金研究生,还可以招收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招生对象为:香港、澳门或台湾的永久居民,或由内地移居港澳台地区的居民;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报考博士则是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0周岁(博士研究生为45周岁)以下,自费在职兼读生可适当放宽。 报名时间:200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报名地点为北京、广东、香港和澳门,具体的可查阅厦大网站(zsb.xmu.edu.cn) 。 相关推荐:2007年院校研招信息大全) 。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