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考试 > 自考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完全指南 > 正文

辽宁自学考试办理学历认定和免考的程序说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08/21 09:44  辽宁日报

  本报讯 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部分高考落榜生开始学习自考课程,但并不熟悉自考学历认定和免考的程序,省招考办提醒考生,自考考生在办理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时,要将考生的姓名、总考号、身份证号、申请类别以及申请免考课程的名称等信息填涂到《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登记卡》中。

  总考号填写到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夹到毕业证上。将填涂正确检查无误的“
学历认定登记卡”、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免考成绩证明等原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市招考办或县(区)招考办。业务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需将上述材料报到所在市的委托单位,由市委托单位按规定时间报到省级委托部门,经审核后报送给省招考办。

  省招考办对考生申请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材料进行审核后,将《辽宁省自学考试学历审查合格证》、毕业证书、免考成绩证明以及审核后的数据返回市招考办、省委托部门。由市招考办和省级委托部门将“学历审查合格证”发回县(区)招考办或市级委托单位,再由这些单位通过助学组织或直接发给考生。

  有些申请了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但又没有被通过的考生,虽然在申请时已经交费,但不能发给《辽宁省自学考试学历审查合格证》,也不能退回审查费。(记者:吴世勇)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考试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33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网通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