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所大学定收费标准 秋季开学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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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8/21 11:12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胡骅、宋光亚、实习生李荣强报道:19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批准了三所高校的部分学费、住宿费标准,新标准于今年秋季开学执行。 据了解,此次批准的收费项目包括华东交大与澳大利亚斯威本科技大学合作举办国际商务和电子商务专业专科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南昌大学与荷兰方提斯大学合作办学收费标准、南昌大学高层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和蓝天学院新增服装设计与工程等专业收费标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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