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特困生年补1000元 8类学生可优先受资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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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8/21 14:24 《北京考试报》 | |||||||||
中职特困生年补1000元 烈士子女等8类学生可优先受资助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景 远) 来自教育部的消息,今年起,中央财政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用于中职校特困家庭学生的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每年资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等)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基本申请条件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此项国家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贫困程度予以资助,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 家庭贫困学生每年可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向所在学校递交经村委会(或居委会)核实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然后,学校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将初步选定的贫困学生在校内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财政、教育部门复核通过。国家助学金按学年评定,按学期发放,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各地上一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状况、在校生规模、贫困生资助工作成效等情况,于每年全国人代会结束后下达各地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预算和资助名额。资助名额的分配要向就业率高、办学质量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倾斜,并适当向农林、地质、矿产等艰苦专业学生比例较高的学校倾斜。 各中等职业学校将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制度,将有学生本人和班主任签字的助学金发放凭证分年度登记造册,保存3年备查。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