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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新疆高校今年收费标准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06/08/22 10:39  新疆都市报

  (记者张红梅报道)记者8月21日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新疆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目前已基本结束,今年我区各普通高校收费标准维持去年水平。

  记者了解到,具体收费标准为:艺术类(本科)专业,每人每学年6000元,医学类每人每学年4000元,外语类每人每学年3800元,理工类每人每学年3500元,体育类每人每学年3300元,财经类每人每学年3200元,文科类每人每学年3100元。高职学生除医学类每人每学
年按3900元标准收费外,其他专业均按普通大专收费标准执行。

  高校住宿费标准也维持去年水平,公寓化4人间宿舍,每人每学年1000元,6人间宿舍800元,8人间宿舍600元;普通宿舍每人每学年400元。公寓化宿舍应配备被褥、床单、窗帘、桌椅、书柜、暖瓶、脸盆等生活、学习用具,楼内应配有电话;应有专人打扫卫生,定期免费清洗被褥、床单等。公寓化宿舍达不到上述标准,一律按普通宿舍的收费标准执行。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高校按照“教育收费实行公示制度”的要求,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范围和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主要内容予以公开。

  各高校还要积极落实和完善“奖、贷、助、补、减”等各项措施,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得到及时资助。

  高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本校对学生资助办法的指南;在新生报到时,对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不能按时报到的学生要予以特别关注,并有针对性地解决特困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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