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立资助政策体系 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辍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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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8/22 12:17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学期临近,大学新生们即将步入大学校园。为了确保“寒门子弟”顺利入学,8月21日,自治区教育、财政、金融等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今年我区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 贫困生入学即进行资助
记者从会上获悉,据估算,今年新学期开学后,全区高校家庭贫困学生将近8万人,其中特别困难学生约有3.5万人。对此,我区将通过“奖、贷、助、补、减”为主要手段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贫困学生顺利入学。 会议要求,今年新学期,全区各市政府要对考取大学的考生家庭情况进行摸底核查,并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出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同时,毕业高中也要出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说明。新生报到时,各高校要严格执行“绿色通道”制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再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对没有报到的大学新生,学校要逐个联系了解情况,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本学年助学贷款3.1亿元 国家助学贷款是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中最重要的手段。我区自去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市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难开展,部分高职高专院校贷款工作进度缓慢等。会议也对新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自治区教育厅与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调整下达了自治区32所直属高校2006~2007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总金额为3.1亿元,各高校要按照此额度开展新学年助学贷款工作。此外,我区共有15所市属高校,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达26%,特困生达13%,贫困生和特困生比例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而目前只有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一所市属高校按照新机制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对此,会议要求各市属高校要与当地市政府、相关商业银行进行协商,争取在2006年底前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300万元助贫困生上路求学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高等学校要从全日制学生实际缴纳学费总额中,按10%的比例提取资金专项用于资助贫困生工作。对此,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对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推出明确的细化要求。 助困经费应优先安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尤其是军烈属和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等家庭的子女以及老少边山穷地区贫困家庭学生。各高校应结合本校实际设立勤工助学,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劳动报酬,每小时不低于8元。高校还要设立校级助困奖学金。校级助困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属同一系列奖学金。助困经费还可用于发放特殊困难助学补助,对因病住院、意外事家庭突发时间等造成经济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和学习费用的在校生进行补助。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人表示,从今年起,在自治区本级财政收入中安排贫困大学生入学专项经费300万元,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入学路费问题。(记者 廖敏)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