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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中将分3个档次 省重点称号9月1日停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08/23 16:2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刘振)我省沿用多年的“省级重点高中”称号,从今年9月1日起将成为历史。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停止“省级重点高中”的评估验收,启动“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创建评估工作。据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颁布的评估标准,以后这两类学校要想保住称号,必须帮扶至少1所薄弱学校达到相应标准。

  高中将分3个层次

  据省教育厅要求,我省普通高中建设分为3个层次:普通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省级示范高中。原“省级重点高中”从9月1日起使用“省级标准化高中”称号,“省级标准化高中”享受原省级重点高中相关政策。学校必须达到省级标准化高中满3年后,才能申报省级示范高中。

  帮扶弱校成为硬指标

  评估标准强调,省级标准化高中要帮扶周边地区普通学校,特别是薄弱学校,与至少1所学校建立帮扶关系,提供教师培训、教学研究、课程资源等方面的共享。

  学校被认定为省级标准化高中或示范高中6年后,有关部门将对其及被帮扶学校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保留其相应资格。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指出,此举是为了普通高中均衡发展,通过对口支持,帮助薄弱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优质教学资源。

  乱收费就可能丢了称号

  据评估标准,凡违反收费政策,造成恶劣影响的省级标准化高中,将被取消称号,停止执行相应的收费标准。同时,省级标准化高中如果存在以下问题,也将被处以同样的处罚: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发生重大

安全事故,学校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等等。被取消省级标准化高中资格的学校,两年后方可重新申报省级标准化高中。

  存在以下行为的省级标准化高中,将被暂停执行相应收费标准一年:下达高考升学指标,并以完成情况奖罚教师、学生;举办重点班;在职教师对本校学生实行有偿家教和托管;不按课程计划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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