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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教育局表示:小学初中设重点班属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08/25 15:25  新疆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陈敬梅报道)开学之际,乌市教育局明确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开设重点班均属违法行为,已设立重点班的学校必须重新编班。

  8月24日牞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局长李建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义务教育阶段要均衡发展。通过摸底考试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而后根据成绩平均编排班级,属于正常教学行为。但以摸底考试为名,将成绩好的学生集中在一起,成绩不好的学生集中在一起,分设所
谓重点班、特色班的行为,会对成绩不佳的学生形成歧视,打击了这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影响了他们的身心成长,也违反了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李建声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也不得以办特色班、特长班、兴趣班等任何名义变相办重点班。乌市教育局将对违法的学校进行严肃查处,设立所谓重点班的学校,必须重新编班。

  同时,乌市教育局还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0991-8810405。

  举报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对学校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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