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考试 > 高考 > 正文

上海部分高校将试行学分制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08/28 14:00  东方网-新民晚报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焦苇 记者 陆梓华)从秋季新学期起,本市部分高校将试行学分制收费办法。试行学分制收费的学校包括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外贸学院、上海水产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电力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和上海电子信息学院。

  市教委要求,为健全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按学分制收费工作,试行学分制收费的学校应落实“一把手”收费管理责任制,并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已修学分及累计学费的缴费登记管理,方便学生查阅。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除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违反规定的,将严肃查处。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考试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33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网通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