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法院书记员也是公务员 待遇与后者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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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8/28 16:43 华商晨报 | |||||||||
“书记员属于公务员,是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工资和待遇与公务员相同!” 昨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管理处处长刘成浩委托本报做出权威发布。 日前,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对外发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1108人和聘任书记员509人。 (记者 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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