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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考试热点问题每周评析:公平竞争与反垄断

http://www.sina.com.cn 2006/08/31 11:44  长河公务员

  作者:长河政府管理和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

  前三期的申论热点问题系列文章某种意义上都与三农问题有关,从民工荒及农民工权益到户籍制度改革再到新农村建设,都直接涉及到传统的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其最终指向都是要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完成城乡的协调发展,并最终促成三农问题的解决.本期,长河政府管理和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将热点锁定为近几年来各方都极为关注的反垄断问题,这其中涉及
的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中的一个根本问题—公平竞争.最近,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反垄断法草案》,并第一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作为市场经济的宪章性规范,《反垄断法》缘何迟迟难以出台,在历经十年的起草后,才于今年由国务院讨论通过,首次交给全国人大审议?如果申论考试以“反垄断”作为考核点,其考查的第一个问题就可能是《反垄断法》一直难以出台的原因及其所面临的难题.

  一、反垄断法的起草历程

  1994年,由商务部负责起草和调研工作,被列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1998年,再次被列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0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将该法列入十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2004年,国务院将该法列入立法计划。

  2005年2月,《反垄断法》又一次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计划。

  2005年12月,商务部称《反垄断法》修改审查已获较大进展。

  2006年3月,政协委员呼吁尽快出台《反垄断法》。

  2006年06月0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讨论并通过《反垄断法》草案。

  2006年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开始首次审议反垄断法草案,标志反垄断法开始进入立法程序。

  二、我国反垄断立法执法面临四个主要问题

  一是,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经济性垄断开始出现,经济性垄断案件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多,对市场竞争的危害更加严重。国家工商总局调研显示,在华跨国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明显的市场优势地位,有的还占据绝对垄断地位,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在我国也时有发生。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跨国公司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进行限制竞争的行为。对这些问题目前还缺少有效应对的法律措施。

  二是,假冒伪劣、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与垄断行为,特别是行政性垄断行为交织在一起。在工商系统查处的限制竞争案件中,商业贿赂行为往往相伴而生,一些地方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与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有密切关系。因此反垄断立法和执法工作要针对我国国情,研究有效的执法体制和方式。

  三是,进一步衔接反垄断行政执法与司法工作,共同维护竞争秩序。目前我国的反垄断执法主要是通过行政执法来开展的,但由于行政执法机关手段有限,对一些垄断行为的制止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影响了对反竞争行为的有效制止和规范。

  四是,执法机关过于分散,在执法体制上存在多头执法、分散执法的现象。2004年国家工商总局的一项调查显示,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外,目前我国有权负责竞争执法的部门有十几家。这种多头执法、行业主管部门执法的体制,造成执法尺度标准不一,执法效果受到影响。

  三、反垄断法对于公平竞争的意义

  一、制定反垄断法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公平竞争的需要。当前经济生活中垄断现象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意义上的市场垄断行为,如订立协议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划分市场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二是实行国家管制或带有自然垄断特点的领域和行业利用行政权力并通过市场方式形成垄断。此外,地区封锁或保护现象也很严重。垄断行为会压抑经济发展的活力,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抑制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运行机制。

  二、制定反垄断法是促进企业尽快形成规模经济和提高竞争力的需要。当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一些企业未形成规模经济与一些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市场的现象。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途径,除了实施大公司大集团发展战略,发展规模经济,尽快提高竞争力外,就是通过制定反垄断法,促进和保障各类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发展壮大,同时防止企业形成较大规模后产生垄断窒息竞争,进而促进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并为之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行政性垄断和经济性垄断,现行法律缺乏系统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因此,制定反垄断法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需要。

  四、制定反垄断法是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需要。从国际上看,通过反垄断法确定一国竞争政策的做法相当普遍。反垄断法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被称为“经济基本法”,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制定了反垄断法。

  本文选自《长河的BLOG》,点击查看博客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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