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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申论为什么要由提方案向提对策转变

http://www.sina.com.cn 2006/09/01 09:59  育路网

  作者:郭五林

  申论考试来源于提出对策,经过方案,走向提出对策,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但今天申论提出的对策,已与古时的对策有所不同。从范围上讲,古代的对策主要是针对国家的大政方针,而今天的对策针对的是具体的日常生活事件。从表述方式上讲,古时的对策更加宏观概括,今天的对策更加微观具体。从接受对象讲,古时的对策主要针对皇帝的
喜好,注重对人的钻研,今天的对策则针对社会现实,注重对事的思考。从效用上讲,古时的对策重在于选国之重臣,而今天的对策则在于录用公务员。

  对策的特点变化,是与不同时代背景相联系的。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普天之下,莫非王臣;四海之滨,莫非王土。”国即是家,家即是国。一人之国,一人之家。而今天,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人民当家作主,公务员扮演的是人民公仆的角色,是代人民行使权力。所以今天的对策更讲求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以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

  如果说,方案的拟写是多角度的,则对策的拟写选择的是最优角度。虽然客观上解决问题存在多种可供选择的方案,但各项方案之间的主次优劣差别,则完全可能下级明了,而上级却不一定明了。也即出现传播学上所谓的“误读”现象,影响正确行政。所以,将提出最优方案即对策的压力交给应考者,而由专业阅卷教师来判定其优劣,这样就会使各个考生在阅卷教师眼前优劣互见,而不至于让一个优劣互见的应考者让阅卷教师判断。这样,阅卷教师就从对每一个态度模糊的个体的进行的复杂判断化为对每一个态度鲜明个体的组成的整体进行的简易判断。这样就化难为易,容易操作。正可谓“简则易知,易则易从。”

  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与其让应考者知道十种可能解决问题的方案,还不如让他知道一种真正解决问题的对策,所以,申论与其测查其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不如测查其提出对策的能力。能够提出对策的公务员,一个就已足够;只能提出方案的公务员,一个已经太多。

  本文选自《北京金路公务员的BLOG》,点击查看博客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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