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07研招:报考有关注意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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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9/14 12:11 新浪考试 | |||||||||
第四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