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助学组织网上登记开始 不得以分部名义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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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9/16 13:06 《北京考试报》 | |||||||||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刘海燕)北京市自考办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助学组织在9月28日至10月17日间,进行2006年度登记工作。各助学组织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报考网(zkwsbm.bjeea.cn)进行登记。 今年的登记工作中,增添了招生统计项目,登记单位不仅要按专业填写招生人数,而且要详细标明各专业在各地区招生人数。助学组织不得以分部的名义分别备案,必须统一
未取得助学组织代码、新从事自考助学活动的助学组织,要凭办学许可证先到市自考办审核,得到允许方可登记。 据了解,年度登记是自考社会助学组织取得助学资格的必要手续。市自考办要求各助学组织实事求是进行登记,以取得社会公信度。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