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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在司考答案异议专区内发表异议的说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09/18 02:07  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经授权开设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下简称异议专区)。 根据司法部发布的司法考试公告,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在异议专区公开提出并说明理由。

  根据主管机构的工作要求,网友在“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发表异议时,请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异议专区按照司法考试试卷卷次(卷一、卷二、卷三、卷四)分为四个区,每个区按照试题题号发布了主题帖,请网友在各个试卷区内找到相应题号的主题帖,采用跟帖回复的形式对该试题发表异议,无需另行发布主题;发布的异议和试卷、题号不符,视为无效异议。

  2、 异议专区仅供网友发表异议使用。网友关于

司法考试的其它讨论,请在司法考试论坛的各版块内发表。

  3、网友发表异议时,请说明异议理由;如果与已经发布的异议的观点理由重合,则不需要重复发布。

  4、为保证异议顺利进行,建议尚未注册的网友先行在本网注册,然后登录发表异议。

  5、为防止不良信息的传播,异议专区内容需先审核后发布,因此可能会产生一定延迟,请各位谅解。

  6、异议专区开放时间为:2006年9月18日00:00——9月26日24:00。

  祝各位考生考试取得好成绩!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司法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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