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山东等四省区2007年高考将用新课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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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9/20 11:18 《北京考试报》 | |||||||||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姜殿军) 教育部2007年新课标高考大纲近日出台,鲁、宁、粤、琼4省区的新高考方案也通过了教育部的评审,明年这4个省区的高三学生将作为新课程方案的第一批考生走进高考考场。 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介绍,经教育部批准,2007年高考中,上述首次进入新课程试验的四省区将正式按新方案进行考试。
据介绍,4省区实行的新高考方案各不相同。广东省实行“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方案。其中“3”为语文、数学和外语。“X”为专业选考科目,有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任选一科。山东实行“3+X+1”的方案,海南实行“3+3+基础会考”方案,宁 夏实行“3+文综/理综”方案。4省区的新高考方案中,都把综合素质评定列入其中,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将被记入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 2004年,山东、宁夏、广东、海南4省区作为全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首批实验区进入实验。随着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逐步推广,参加新课程改革的省区逐年增加,2005年增加了江苏,2006年又增加了天津、浙江、福建、安徽和辽宁5省市,至今已有10省市参加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 有关专家认为,这次新课标高考大纲及4省区的高考方案的出台,不仅关系到4省区明年高考,在很大程度上预示着今后新课标高考的走向。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