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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法检公务员考试:临时身份证看准时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09/20 17:10  北方晨报

  记者昨日了解到,鞍山地区法院、检察院系统考录公务员(blog)(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将于9月23日进行,提醒考生注意需要携带的证件,特别是使用临时身份证的考生要注意一下制发时间和有效时限。

  据介绍,2006年鞍山地区法院、检察院系统考录公务员现场确认工作已经结束,报考鞍山地区公务员已领取准考证的考生即日起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押//www.lnrs
ks.com),查询考试地点、准考证号、考场和考号,并将其准确填入本人准考证空白栏内。

  考生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需要指出的是,临时身份证须是2005年10月1日以后由公安部门制发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否则不许进入考场。 (记者 王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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