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考试 > 高考 > 正文

海南某高校12名体育特长生质疑学校奖励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09/21 10:34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我们学校的奖励政策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们兑现,太不合理了。”9月20日上午,海师2002级政法系体育特长生龙某向本报投诉。据龙某介绍,他是体育特长生,2005年12月,他和11名男同学组成海南师范大学篮球队,参加了在琼海举行的“海南省第六届大学生篮球赛”。在此次比赛中,他们取得了集体项目第一名的成绩。按照海师当时的有关政策,龙某等人应该得到免除学费一年的奖励。拿到获奖证书以后,他们便找到学校大体部有关负责人,因为他们已经交了学费,所以就希望学校给他们办理发放奖励的手续,大体部的相关负责人让
他们等。就这样,一直等到毕业前夕,他们再次找到大体部,询问奖金的发放事宜,得到的答复是:“学校还没有开会决定,现在还办不下来。”没有办法,他们只好回去。一晃就毕业了,毕业以后,他们又去到学校要求发放奖金,但是学生处说让找财务处,财务处又让他们找大体部,直到现在,奖金仍然没有什么眉目。无奈之中,龙某等人便拨打本报热线投诉。

  针对龙某等人的投诉,当天下午3点,记者采访了海南师范大学主管体育的陈副校长。陈副校长表示知道此次比赛的事情,当得知龙某等人还没有领到奖金的情况后,便带着记者找到学生处梁处长了解情况。据梁处长介绍,学校原来执行的奖励政策确实是《海南师范大学体育特招生管理办法》。但是大体部直到今年5月份才把龙某等人的获奖情况上报学生处。6月份的时候,学校作出决定,要暂时停止执行《海南师范大学体育特招生管理办法》,再由学生处等有关部门重新制定奖励政策。到上学期末的时候,初步的方案已经成形,但是还需要学校领导讨论决定,才能最后实行。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导致龙某等人发放奖金的事情迟迟没有得到落实。陈副校长表示,新的奖励政策即将出台,到时候龙某等人会得到学校的奖励,但是现在需要继续等待。

  对此,记者采访了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刘律师认为,学校的规章制度既然已经公布,就在学校和本校学生的范围内产生了效力,作为学校,应该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上的规定执行。既然海师没有公布新的奖励政策,那么原来的《海南师范大学体育特招生管理办法》就是有效的,校方仍然要按照里面的奖励政策,履行对龙某等获奖学生的承诺,尽快发放奖金,否则将使得学校的规章制度丧失公信力,是不合理的。

  作者: 宋亮亮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考试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33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网通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