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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层教学”引争议:变相分班还是因材施教

http://www.sina.com.cn 2006/09/26 11:13  人民网-人民日报

“分层教学”引争议:变相分班还是因材施教
邱炯 画

  今秋开学后,深圳市罗湖区翠园中学初一新生因为“分班”坐进了不同的课堂。近800名初一新生被分为8个重点班和7个平行班,重点班还被细分为“数学特长班”、“英语特长班”和“普通重点班”。如此分班立即引来质疑。有人说,这违背了义务教育法有关学校不得设重点班的规定。校方则回应说,义务教育法也要求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并因材施教,
学校分班的措施是以“分层教学”进行“因材施教”的探索。

  目前,有关“变相分班”和“因材施教”的争执正在教师、家长、专家乃至更广的范围展开。

  社会舆论褒贬不一

  分层编班招致利弊之争

  翠园中学副校长陈建宁解释说,由于学生个体间的差异,在同一个课堂里,有的学生“吃不饱”、有的学生“吃不消”是不争的事实。于是,翠园中学根据罗湖区今年小学毕业生的相关信息,将学生分为两个大层次,由电脑随机排列,分别编成8个班和7个班。

  他进一步说,分层编班“并非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突出问题是“教育不公”,教育资源、特别是师资向“重点班”倾斜,但翠园中学的分层编班不仅矫正了过去的倾斜,“更主张越是基础较差的学生越要配备有经验的老师”。分层编班后,学校将对两大层次的班级在教师备课、讲授、布置作业、辅导等环节上有所区别、各有侧重。

  据悉,针对学生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教学方法的“分层教学”,是国外和我国教育界近年都颇为关注的热点之一。日本的初中学校尽管班额小,但数学、英语课程仍按学生志愿分为高、低两个层次教学;上海晋元中学和山东潍坊30多所中学对部分科目分为不同层次授课、实行“走班”教学,受到学生欢迎。

  翠园中学的“分层教学”引起了教师和家长们的热议。在该校,教师的意见也有褒有贬。英语教师钟丽娟任课的两个班整体水平相差悬殊。她说,给程度较好的班上课,她注重英语能力的培养;面对程度稍差的班,她反复加强英语的基础性教学,“分层编班会让老师按不同的教学目标、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她的一位同事却认为,所谓的“分层教学”,只不过是“冠冕堂皇地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家长们也有不同的看法。一位学生家长认为,“分层教学”利大于弊;另一位家长却认为,“分层教学”让孩子年幼时就意识到等级上的区别,小小年纪就在心理上感受歧视,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区分“吃不饱”和“吃不消”

  “教育均衡”有待科学解读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课程教学部主任高峡说,过去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实质是教育的不均衡。而对翠园中学“分层编班”、“分层教学”的争议,焦点也集中在“教育均衡”上。

  有专家说,采用“齐头并进”的教学方式,同一课堂里有的学生“吃不饱”,有的学生则“吃不消”,其实是最大的“教育不均衡”;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涂艳国认为,将相近水平的学生适度集中,有利于达到教育效果最大化,“分层教学”模式符合中国国情。

  不过,也有专家指出,国外和上海、潍坊等地的“分层教学”采用的“学科分层”模式,与翠园中学的“分层编班”截然不同,而且国外多年“分层教学”实验的结果表明,部分优等生更“优”,绝大多数中、差等学生成绩下降,“分层教学”未必就能“因材施教”。

  深圳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赵卫说,“因材施教”的“材”绝非“高分”学生,如果以“因材施教”为由将“低分”学生踢出,就是变相的“不均衡教育”。

  深圳市育才教育集团总校长曹衍清认为,以 “分数”为标准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的分班教学不可取,但根据学生的个性特长,多形式地组织“分层教学”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有利于学生张扬个性。教育应该给学生更多选择的权利,包括对课程和学习方式的选择,学校也应对学生因材施教。教育应该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发展。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张彦玲认为,翠园中学进行“分层教学”的探索本无可厚非,但应该将为何“分层”、如何“分层”与家长做充分沟通,“只有公开、透明,才能做到公平教育、教育均衡”。

  探索创新须有前提

  “依法执教”应放首位

  翠园中学“分层编班”一事经媒体披露后,一时间不仅在深圳被热议,甚至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各方反应强烈:有教师谴责校方“违法”,有媒体质疑其是否“合理”,有教育专家认为此举有悖“公平”原则,有法律专家要求“提起公益性诉讼,强制政府和学校遵守法律”……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储朝晖博士说,保持教育资源的均衡,必须解决现行教育体制对于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具体实施所造成的冲击和影响,保持法律的严肃性。曹衍清认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虽已出台,但实施缺少权威性、缺乏力度,这与缺乏具体的操作办法有关。

  据悉,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有关人士也表示,划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绝对是一个弊大于利的做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已经对这种行为坚决叫停。如果确实存在分设或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现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整改,对已设立的重点班应坚决予以取消。

  深圳市有关方面迅速作出回应,称“依法执教”坚定不移,学校违反义务教育法将被问责。该市罗湖区委书记刘学强、区长鲁毅及主管教育的副区长李树军都要求尽快调查落实此事,如果确实存在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应立即予以改正、学校校长将被撤职。

  深圳市有关方面也表示,在“依法执教”的同时,要积极支持学校进行“教育均衡”、“因材施教”的探索和创新。但是,罗湖区教育局副局长卢汉雄说,这些探索和创新,必须将每一步具体做法及时通报给家长。

  《人民日报》 (2006-09-26 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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